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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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币安网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币安网。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周三)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币安网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翔先生,财务总监陈金海先生,董事会秘书阮旭里先生,独立董事仇夏萍女士币安网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币安网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币安网

特此公告币安网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币安网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考核情况及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币安网,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展开全文

一、应收账款考核及补偿方案的基本情况

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游网安”或“标的公司”)的交易中,公司与彭瀛、郭训平及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合称“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等签订《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对智游网安应收账款的后续回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基数=智游网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90%币安网。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如智游网安在2022年12月31日对上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仍未能完全回收的,则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应就未能回收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金。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0A017227号),智游网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为370,602,392.09元币安网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5044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前述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收金额为79,780,716.69元,低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的90%币安网。根据《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应补偿的金额如下:

二、应收账款补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7日,公司尚未收到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支付的补偿金币安网。公司已向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发送《关于落实应收账款补偿事项的督促函》,督促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尽快支付补偿款项。

根据《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目前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将继续锁定至应收账款补偿款全部支付完成之日币安网。此外,对于智游网安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继续收回的上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差额部分,根据约定公司向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返还同等金额补偿款。因此,公司一方面将继续督促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履行补偿义务,另一方面将继续推进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努力保护上市公司权益。

三、风险提示

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的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应收账款补偿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币安网。前述应收账款补偿的执行及进展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币安网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币安网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5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5月17日前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币安网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开展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准备回复材料币安网。截至目前,相关回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因涉及内容较多,且需年审会计师出具相关核查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币安网

特此公告币安网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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