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闲置资金。
2022年4月27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亿元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2-036 号公告股票闲置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股票闲置资金。
特此公告股票闲置资金。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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